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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6-02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安排,我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为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和英语,学制均为两年。

  招生计划为中药学40人,公共事业管理30人,英语30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本科专业须与所报专业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招生范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6月7日至11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sbd.bucm.edu.cn),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照片和信息页;

  2.本人就读本科专业期间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近半年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若因疫情原因无法体检的由所在学院报名系统内审核,择期补交);

  4.除以上材料外,其他可用于证明考生能力素质的证明材料(最多5项)。

  以上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四、录取程序

  1.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21年6月18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

  3.录取: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测试情况,经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录取资格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

  1.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药学、英语为58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为5000元/年。住宿费为900-1200元/年。

  七、培养与管理

  1.我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以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为主,不含毕业实习与实验。学籍管理按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按照同专业本科生管理。

  2.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八、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64286231/53911041)。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所在学院应认真审核考生申请资料并如实填写报考意见;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附:体检报告需包含项目: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8.既往病史。

  具体报名流程请下载附件查看。